各相关学院:
根据《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字〔2014〕26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成立青海民族大学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肖玉兰
成 员:古思斌 卓 玛 张海云 赵增胂 玛乃本
张秀琴 马 德 乔文良 宋 萍 仁增(研)
荣增举 郜 锋 祁富民 马 义 苏中颖
谢文军 马翠莲 李雨萌 张 明 林虎英
杨巴加 米永存 胡海军 殷永发 杨庆文
先 巴 史 菲
二、评选对象
全体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已休学的研究生)。
三、评选名额
1.2017级研究生。
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总计226名,其中一等奖42名,二等奖92名,三等奖92名。
2.2018级研究生。
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总计498名,其中一等奖82名,二等奖191名,三等奖225名。
3.2019级研究生。
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总计243名,其中一等奖36名,二等奖39名,三等奖168名(详见附件1)。
四、奖励标准
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
五、工作要求、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传达《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精神,明确导向,广泛宣传,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各环节工作要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和透明。
2.凡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均需填写《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表》(见附件2、附件3),并提交课程学习成绩单、学术成果等材料(学术成果的时间期限自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20日;2018年已有加分项不得再次加分)原件及复印件,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于2019年10月21日前报学院初审。
3.学术论文、研究生创新项目、科研项目、学术会议的评分标准要有科技处开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
4.学院按照《评分表》的分值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全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10月23日前将推荐人选的评选材料、《汇总表》(详见附件4,含电子版)报学生工作处。
5.各学院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对初步审核和评选过程严格把关。评选材料中的加分项要求偏重学术。评选过程中如有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情况学生工作处将直接取消相关学院名额并分配给其他学院。
6.学生工作处按照推荐人选所得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组织召开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青海民族大学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