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与合作

关于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活费发放工作的通知(教外司来〔2021〕1320号)

发布日期:2021-10-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活费发放工作的通知

  有关院校(名单附后):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科技大学全体巴基斯坦留学生、北京大学留学生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管理服务工作,现对境外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活费发放做出以下安排。

一、对于坚持在线学习,并已于2021年毕业的境外奖学金生,一次性补齐生活费。对于可能存在的学生境内银行卡失效等问题,由学校与学生协商,妥善解决。

二、对于目前未毕业的境外学生,继续按照教外司来〔2020〕528号有关要求,学生如能够按照学校要求参与线上教学、保证正常学业进度并通过学业考核,在返校报到后补发生活费。对于确存在生活困难的,经学生提出申请并由所在高校批准后,可发放50%的生活费,其余费用待返校报到后补发。如学生在毕业时仍未能入境,参照对2021年毕业生做法,毕业时一次性补齐全部生活费。

三、对于尚未来华的新生,在学生正常来华报到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开始发放生活费。

各奖学金院校应严格执行上述生活费发放方案,同时加强对境外学生人文关怀,提供必要帮助。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引发炒作。相关重要情况请及时报我司。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2021年9月9日